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办理;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执法督察;组织实施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和进出口税收、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
税政二股。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股。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
征收管理股。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落实信息化建设工作。
财务管理股。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灵台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灵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中台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等工作。
独店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等工作。
什字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等工作。
朝那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等工作。
邵寨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等工作。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