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机构设置和职责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承担拟订本系统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局机关和下一级税务机关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

法制科

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办理;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评估、清理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以及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和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分配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退税安排;指导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企业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企业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指导和参与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承担税收协定执行、居民和非居民跨境税收管理工作以及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及与国际税收有关的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有关的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承担外事管理。

个人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个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财产和行为税科

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科

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非税收入科

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参与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

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统筹和指导本系统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纳税服务科

组织开展本系统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财务管理科

贯彻落实本系统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督察内审科

组织实施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执法督察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承担本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工作。   

组织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指导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承担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和巡察工作科)

协助市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系统内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当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组织和指导系统巡察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老干部科

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指导系统老干部工作。

党委纪检组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省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

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省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风险管理工作。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第一稽查局

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第二稽查局

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三、事业单位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和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业务运维;承担12366税收知识库和智能咨询库的建设和业务运维;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本系统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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