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000013897232J/2024-00132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
发文标题 | 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按期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提醒 | ||
文件编号 | 税种分类 | ||
政策法律法规 | 征收管理 | ||
税收工作 | 服务对象 | 所有纳税人,社会公众,税务干部,缴费人 |
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按期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提醒
尊敬的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我局整理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的相关操作指引,请您按期如实报送上一年度涉税服务信息,感谢您对甘肃省税务局各项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4年3月4日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操作指引》
登录网址:https://etax.gansu.chinatax.gov.cn/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首先选择企业登录方式登录
2.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3.点击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
4.继续办理业务
5.首次报送协议时无任何提示。在次年3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协议,无更正模块,新一次报送内容覆盖上一次报送内容,系统以最后一次报送协议信息为主。
6.点击报送
7.点击下一步
注意事项:
(1)非“三师”机构,只报送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顾问、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四类。
(2)三师机构,根据协议信息签订情况报送相关数据。
(3)八类业务总服务户数要等于协议签订总户数。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第一条第(一)款“减少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项目”的规定,不再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协议金额”“服务协议摘要”“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业务报告摘要”信息。虽然总局为进一步简化年度报告报送,允许大家不再单独报送,但是为了提高信用积分,建议此处尽量据实填报。
(5)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难以区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三类涉税业务的,可按“一般税务咨询”填报;对于实际提供纳税申报服务而不签署纳税申报表的,可按“一般税务咨询”填报。
8.系统生成《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9.点击确认,弹出评价界面
10.提交评价,完成年度报告报送。
11.确认后,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文书下载,显示内容为已经填写好信息的《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好差评评价为刚才所选评价信息。至此,年度报告报送完成。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相关问题
问:协议信息报送后如何确认信息已报送?
01.返回主菜单界面
02.点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
03.点击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采集,红色部分显示已采集,则完成年度报告信息的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