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000013897232J/2024-00125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
发文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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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2024年第1号 | 税种分类 | 个人所得税 |
政策法律法规 | 通告(规范性文件) | 征收管理 | |
税收工作 | 服务对象 | 社会公众,税务干部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2024年第1号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2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为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请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将申报表等纳税资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6号
收件人:姚建纲,0931-8833151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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