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兰市税稽二公告〔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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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兰市税稽二协通〔2024〕38号)。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决定派检查人员,自2024年11月4日起对你(单位)2017 年 1月 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的涉税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6号)领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兰市税稽二协通〔2024〕38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兰市税稽二协通〔2024〕38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31-4808185 0931-4808116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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