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文书送达公告
薛明(身份证号610***********0353)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请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15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34-8224803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西峰二税通〔2024〕28073号
薛明(身份证号:610***********0353)
事由:及时办理涉税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通知内容:根据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甘民初74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甘执10号、《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执行裁定书》(2018)甘10号执205号等文书,你作为法人的甘肃迪坤贸易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北路圣鼎国际步行街D幢D4-05、D4-04、D4-02【权属证明:庆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11111号房产证、庆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11110号房产证、庆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11347号房产证】3550.75平方米的商业房产作为抵债资产被依法执行,现请你(单位)及时进行纳税申报。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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