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
现就《甘肃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社会保险费和大量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目前施行的《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只针对税收征管,而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在征管上缺乏有效法治保障,亟需通过立法推动解决。制定《办法》将着力推动解决费的征管法律依据不足、信息共享工作责任不明、征管协作配合保障不力、税费服务统筹协调不够等方面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省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效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整合应用,使税费定义和税费征管职责更明确、涉税费信息共享机制更健全、税费一体化服务机制更加优化,从政府规章层面为我省税费征管保障提供法治遵循。
二、起草过程
《办法》列入甘肃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在省司法厅的指导帮助下,甘肃省税务局组织公职律师等人员成立专门的起草工作组,学习借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先进经验,先后深入兰州、定西、张掖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组织法律顾问等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省财政厅等39个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区)税务机关的意见建议,通过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研究吸纳、多次修改完善后,经甘肃省税务局党委会议审议,形成《办法(送审稿)》上报省政府。按照省政府安排,省司法厅书面征求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并在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多次会同我局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草案)》。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依次为总则、信息共享、征管协作、税费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涵盖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了税费征管保障的职责义务。进一步明确了税费征管保障的宗旨依据、适用范围和定义解释等,明确了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和预算编制等内容。
(二)明确了税费信息共享的方式规则。明确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涉税费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对税费共享信息实行目录管理作出了专门规定,对信息互通机制、数据应用和数据保密明确了相关要求。
(三)明确了税费征管协作的责任义务。从部门协作、税费核查等环节入手,明确了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机构等部门职责,从税费优惠协助、非税收入征收协作、注销登记协助、纳税信用管理、税警协助等方面联动构建更高层级、更广范围、更加高效的税费征管协作共治新格局。
(四)明确了税费一体服务的工作导向。明确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统筹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缴服务,完善税费一体化服务机制,从税费优惠、服务方式、银税互动、中介服务等方面细化了实施举措。明确了税务机关应当无偿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纳税缴费咨询服务、培训等职责义务,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五)明确了税费征管保障的法律责任。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
(六)明确了《办法(草案)》的实施衔接。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2018年3月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公布的《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同时废止。
政策文件:甘肃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