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截止!个税汇算您办了吗

发布时间:2023-06-15 16:10 来源:本网站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6月30日,2022年度个税汇算即将截止。 

税务部门特别提醒您,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您属于年度汇算需补税人员,请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否则可能产生税收滞纳金、影响个人纳税信用;如您属于年度汇算需退税人员,请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如您存在特殊困难或需要帮助,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实践中,常见的需要补税的主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常见的涉及退税的主要情形有:

1.年度内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内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等各项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申报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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