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徽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07 16:37 来源:本网站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

本月(4月)纳税申报期截止日为4月17日,请各位纳税人知悉。




国家税务总局徽县税务局

2023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