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认定非正常户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非正常户公告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