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000013897232J/2022-03042 | 主题分类 | 办税指南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2-06-10 |
发文标题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 | ||
文件编号 | 税种分类 | ||
政策法律法规 | 省局纳税服务处 | 征收管理 | |
税收工作 | 服务对象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
【事项名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
【申请条件】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
录有异议的,以及对税务机关拟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
向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申请复核。
【设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十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3 号)第二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 48 号 2019 年第 43 号修改)第十五条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 | 1份 |
【是否实名办税】
否
【是否免填单业务】
无需填报表单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场所)的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办结。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对税务机关拟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对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办理,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