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台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1年8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08-23 17:38 来源:本网站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决定:

刘  阳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灵台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

免去:

焦  青同志国家税务总局灵台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

刘  阳同志国家税务总局灵台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

董永杰同志国家税务总局灵台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

章剑峰同志国家税务总局灵台县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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