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卓尼县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1月征期日历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2021年1月申报期截止到20日,请大家提前安排好时间,避免申报逾期。
1月1日—20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彩票公益基金代收、彩票业务费代收。
1日-31日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日-31日2020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1日-31日申报缴纳2021年度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卓尼县税务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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