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HYZX﹝2019﹞21号
二、磋商内容(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富康路主办公区、宝泉路办公区。
服务项目:1.办公楼设备、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2.机关安全保卫;3.办公楼公共区域保洁清洁;4.办公楼区域绿化美化;5.会议培训的会务服务;6.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和委托事项。
服务期限:2019年-2021年。
人员要求:保安6名,保洁7名,维修工1名。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截图均可);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到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0日。
七、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递交时间:2019年7月15日08:30-0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5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6楼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
联系人:姚雯 联系电话:0937-2671017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明春 联系电话:15209375155 0937-2628040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光小区16号楼2号门店
九、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账 号:662501083986300010
行 号:313826050054
交纳方式:转账、电汇
保证金金额:小写:¥6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一、是否PPP项目:否。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