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通过随机抽查营造公平法制的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依照《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甘市监发〔2020〕281号印发),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开展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
由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负责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由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和兰州市公安局联合负责具体实施随机抽查。
三、随机抽取方式
通过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在跨部门双随机模块中中不定向抽取。
四、随机抽查对象和内容
(一)抽查对象。1户(见附件)。
(二)抽查年度。检查年度为2019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抽查方式。税务机关立案检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纳税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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