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20000013897232J/2019-00040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9-01-31 00:00:00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税种分类 其他
政策法律法规 通告(规范性文件) 征收管理
税收工作 工作总结 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税务干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31 00:00 来源:本网站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sta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邮编:730030,联系电话0931-8729521,传真:0931-8416862)。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施行机构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于6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新的门户网站同步上线。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下线。

2018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和合并成立后的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甘肃税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公告通知、办税指南等,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甘肃省税务部门主要通过以下措施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27530条,回应纳税人咨询434条、投诉等热点问题39次,开展问卷调查19次,就税收热点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次,原甘肃国税微信号发布信息327条。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23316条,网站公布涉税信息46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86条,政策解读4条。6月15日甘肃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后公开政府信息21120条,回应纳税人咨询453条、投诉等热点问题49次,开展问卷调查9次,就税收热点开展在线访谈活动2次,通过税务微信公众号、甘肃税务新浪微博、甘肃税务人民微博、甘肃税务今日头条号等发布信息3758次。

一是公开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与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共同于年初推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方面为纳税人松绑减负,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创新创业;另一方面,促使税务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并对“放管服”改革、环保税改制、增值税三项政策调整等分别进行通过主流媒体及官方网站、新媒体等进行了公开。机构改革后,甘肃省税务局对机构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最新税收政策均通过公告、媒体、网络、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进行了公开,同步公开相关政策解读,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地接收到自己需要的税收政策。

二是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均采取“公告”形式对外发布。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与起草说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2018年,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制定并以“公告”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件,均按规定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及时将“公告”文本和政策解读在省局内、外网站及时予以公布;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制定并以“公告”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件,均按规定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及时将“公告”文本和政策解读在省局内、外网站及时予以公布;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挂牌后,制定并以“公告”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6件,均按规定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及时将“公告”文本和政策解读在省局内、外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三是多渠道推进纳税服务公开。做好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公开。面向广大纳税人积极宣传其应履行的纳税义务,同时着重宣传其在纳税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其实现权利的途径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增强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内各地将《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告》编印成宣传册,放置在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免费取阅,在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等主动公开纳税人关注的纳税服务、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工作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等内容,公开纳税服务承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最多跑一次”专栏、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一照一码”办税指南等各类涉税事项的专栏,主动公开更新和完善税收征管服务等规范性涉税信息,对包括征管事项及权限、纳税评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税收管理员权限在内的7大类涉税事项,明确办理主体、办理要求、提交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供纳税人查阅使用。6月15日甘肃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后,在做好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开的基础上,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实现受理渠道全面覆盖,业务办理无缝切换,目前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已经贯通了实体办税服务厅、网站、手机APP、微信、短信、自助办税终端 6 个服务渠道,上线 154 个办税功能,涵盖了登记、优惠、认定、证明、申报、征收、发票 7 个业务领域,基本实现了业务、渠道全覆盖,方便了纳税人办税。

四是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了公布,对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在原各市(州)地税局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社会信用管理系统网站上予以公开,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记录,按规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按照“放管服”责任要求,在网站及时公开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2018年1-6月按照行政许可工作要求每月进行行政许可公示。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全面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按照要求动态调整更新,精简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减少无谓证明,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后,加强与省发改委、省信息中心、省工商局等部门的联系,跨部门共享A至D级纳税人名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信用信息,共同推动纳税信用和其他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向社会发布3333户A级纳税人名单、27条行政许可信息、27条行政处罚户信息、2户重大税收违法企业、13起税收违法“黑名单”。

五是公开税收统计数据。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通过各级网站及新闻媒体公布税收统计数据、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方便公众查阅。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省局内部网页建立税收进度公开栏目,系统每日自动提取并发布各税种、级次、征收单位税收入库信息,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挂牌成立以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该税收进度公开栏目保留下来,成为我省税收收入公开的一个重要途径,机构合并后共发布税收统计17次。

六是公开纳税服务投诉渠道。完善12366投诉举报机制,运用12366系统服务投诉处理模块,实现了服务投诉归口受理、系统流转、规范处理。严格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妥善处理纳税人投诉问题,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18年,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102起,办结率100%;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128起,办结率为100%;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后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115起,办结率为100%。

七是公开财务管理情况。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全部纳入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部门预算、决算中公开,同时,预算编制原则和程序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开,预算执行情况以文件通报的形式在系统内进行了公开,预算分配具体内容在本单位局长办公会公开,项目立项事项提交省局党组会议研究,在会议上予以公开,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在省局固定资产处置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了公开。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对全省地税系统的财务预算预决算信息已按照地方政府对预算决算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其中2017年度部门据算决算情况已于2018年8月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布。

八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信息。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在网页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级概况等信息,及时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内容,公开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信息。设立了人事信息栏,下设“人事任免”、“公务员事业人员招录招聘”二个专栏,及时发布涉及干部职工职务晋升、公务员报考、事业人员招聘信息等需要干部职工和考生广泛知晓的有关政策文件及工作环节和程序;借助国家公务员局网站、省人社厅网站以及省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招录(聘)报名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招录(聘)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的方案、公示、任命,公开人员招录(聘)工作从职位设置到录用各个环节的情况,做好对外联系电话公开。对内对外突出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招录(聘)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6月15日甘肃省税务局成立后,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在网页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级概况等信息,及时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等信息内容。在网站设置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聘信息和人事任免专栏,共发布信息7条。

(二)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及时发布涉税动态和最新税收政策及其解读,并配合报道税收政策执行及效应等情况,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评估过滤、研判,对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信息进行跟踪监测,严密防范重大负面舆情发生、发酵,严控负面舆情传播,对涉及我省国税的社会关注点及时回复,有效引导舆论。紧紧围绕税务部门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小微企业座谈会等专题税企座谈会分步实施的节奏,多角度展示我省国税系统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各项改革落实和帮助企业减税降负等方面的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成果,进一步解答纳税人疑惑,凝聚社会共识。依托《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甘肃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发布各类信息解读115次。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1月1日至6月15日在网站法规库分类发布税收政策12条,及时在网站法规库中归类标注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2月26日联合原省国税局召开了办税“最多跑一次”新闻发布会,宣布甘肃省税务系统办税“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联合公布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涵盖地税业务5类64项,国税业务6类90项;“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涵盖地税业务3类53项,国税业务7类51项;积极联系人民网、中新社甘肃分社、甘肃日报、甘肃省电视台、甘肃广播电台对首张环保税票的征收情况进行了报道,联合原省国税局印发了《甘肃省脱贫攻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指引》。6月15日机构合并后,甘肃省税务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采取“政策解读+原创报道”的形式,每周发布政策解读基本保持在17次,机构改革后共组织各类原创稿件223篇,并积极向《甘肃日报》、甘肃省电视台、甘肃省广播电台推送稿件,加强和省级媒体网站联络,累计在各类媒体发稿1358次,其中在中央媒体宣传41次;在省级媒体宣传375次;各类稿件被总局各媒体采用74次,在自有媒体宣传398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邮箱、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截至6月份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1件,均按规定时限,对我局征管范围内依法可向申请人公开的内容进行了答复。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在网站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依法答复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年未收到邮寄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6月15日甘肃省税务局成立后,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9件,其中纸质公开件1件,均按规定时限,对我局征管范围内依法可向申请人公开的内容进行了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和甘肃省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和甘肃省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机构改革后,甘肃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要求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多样化的信息公开需求,以及税务工作快速发展相比,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丰富依申请公开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适应网络传播特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和网络舆情监控,发挥大宣传格局优势,努力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